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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卖面条儿!”冯丹燕脸上那股骄傲劲儿,让万云忍不住又推了她一下,催她继续说。
冯丹燕说:“老朱不是接建筑工地的工程吗?一般工地都包餐,那种小食堂,基本上都是老板或者大包工头的亲戚在做,卫生就不说了,油水也少。你也知道,工地人多啊,动不动就几百人上千人,南方人北方人口味不同,吃香吃辣的都有。”
“我老家吃面条吃馒头的多,虽然到了广州,这里人吃米饭多,可在我们家里,每天都吃面,不吃面就不饱肚子,朱哥爱吃馒头,我婆婆每两天都要蒸一大锅馒头。有一回,老朱带回家的老乡抱怨工地食堂难吃,无油无盐,米饭里还有石头,吃了干活都没力气,又夸我做的烩面好吃,我就想,反正闲着,两个大的上学了,我婆婆带小妮儿,不如去他们工地门口卖午饭,老朱和老乡们都在,也没人敢欺负我一个女人。”
冯丹燕嘴巴一张一合,把这几年的事情都讲了。
朱卫军刚开始还挺担心她一个人挑不动扁担,到不了工地门,又怕家里老的小的顾不过来,挺反对冯丹燕这么干的,皱着眉头嚷嚷:“我又不是不顾家的男人,你在家顾好孩子和妈就行了,钱每个月都给你,别去外头瞎折腾。让兄弟们知道我连老婆都养不起,那谁还跟着我混啊?别去别去!”
刚开始有男人能依靠,冯丹燕还挺满足,她已经过得比老家好多女人都好啦,从贫苦的农村走出来,一路到大城市,男人能赚钱,又顾着家里,婆婆从前在老家还会磋磨她,到了广州,儿子挣钱顾不上她,只有儿媳妇带着她出门,也改了一些恶婆婆的习性,还帮忙带孩子做家务,皇后娘娘过得也没她舒坦了。
“那为什么你还要去卖面条?”万云问。
“哎,云啊,人哪能只活一天啊,人得一直长长久久活到闭眼的那天啊。”冯丹燕文化程度不高,但有自己的生存哲学,“老朱赚的钱,一阵多一阵少,不论多少,每个月他给我手上的钱都是一样的,一分钱都不多,我朝他要,他就总说自己要喝酒应酬送礼,还要跟那些大包工头和小老板打好关系,下回有活儿,人家才能想到他。我一个活在家里头的女人,又不知道外头什么世道,他说什么,我就只能信什么,也没办法追究真假。”
话到这里,冯丹燕的话头忽然一转:“阿云,你知道广州有多少发廊和歌舞厅吗?数都数不过来,我们住的珠贝村那儿,打眼儿扫过去,就有五家发廊和两家小舞厅,其他地方的更不用说。男人手上有钱,再一喝酒,能不能经受得了诱惑,谁说得准啊?”
万云“啊”了一声,才跟上丹燕嫂的思路:“难道朱哥?”
“呸呸呸!你朱哥是爱吹牛,但不好色!”冯丹燕义正严词地反驳了万云,万云只好闭嘴不语,她接着说,“我们村距工业大道近,外来人多,好多露水夫妻在外面租房子住的,那些男的女的,在老家都结了婚有孩子,到了这儿打工,认识没多久,看对眼儿,租个房就同居。”
这些事情,万云确实听过,甚至见过,都是丹燕嫂指给她看的,可是这跟她去工地门口卖面条儿有什么关系啊,万云没忍住,问出来。
丹燕嫂啰啰嗦嗦了一堆,这才回到正题上:“我跟你讲,以前租在我隔壁的邻居,一男一女,刚开始跟我们讲是正经夫妻来打工的,男的在厂里上班,女的就在家做饭,一副恩爱鸳鸯的样子,当时把我给羡慕的咧。”说完这句话,又拉扯了一堆有的没的,跟朱哥现在就说说孩子和钱,再没有其他的话题了,更别说牵手亲嘴。
这话题到了冯丹燕嘴里,就像是拴了十八匹狂奔的野马,歪得拉都拉不回来,万云暗自叹口气,数次想张嘴,都咽下去,只能等她说完想说的,接着才能听到自己想听的。
“...那女的也不知道图男的什么,一个月只能拿一百块,也老老实实窝在家给他做饭洗碗,还炫耀自己不用上班就有男人养着。结果住了不到十个月,那男的勾搭上另一个女的,要跟她分手,女的一百块也拿不到手了,抱着男人的腿在门口哭。”
冯丹燕说到这件事就觉得恶心:“我当时刚到广州没多久,人家说自己是两口子,我就真信了,还上去劝和,好好的家拆它做什么。结果那男的说,这女的在老家有丈夫有孩子,根本不是他老婆,每个月给的一百块,女的都寄回老家去了。”
“女的一把鼻涕一把泪,揭出这男的其实在乡下也有老婆孩子。你说,都有家庭的人,他们到底图什么呢?我也就是去说了个话,那女的拉着我哭诉,自己来广州两年,本来在厂里好好上班的,是这个男的勾引自己,让自己做他在广州的女朋友。男人答应得好好的,不嫌弃她老家有丈夫孩子,会养她一生一世的,怎么十个月不到就结束了?”
“你说这叫什么破事儿!偏偏我就遇上了!”冯丹燕一拍大腿,她嗓门可没收着,就是坐在隔壁的人都竖起耳朵听她讲八卦,“本来还想劝她回去和男人好好过,可说到后面我都不知道什么滋味了,再不乱管别人的事儿…”
万云双手捂脸,差点笑出来,说到这里,她都快不记得刚刚要和丹燕嫂说什么了。
谁知,丹燕嫂这弯弯绕绕拐了一百八十个弯,又拐回来,故作深沉,一副看透真相的样子:“阿云,嫂子跟你讲,你要是闲在家,不上班,那男人给你钱你就有钱,男人哪天不给你了,你就没钱了!”
“也是隔壁那对野鸳鸯闹得太难看,点了我一下,虽然我和朱哥是正头夫妻,可万一…我是说万一,万一哪天朱哥痰迷心窍了,是吧?跑出去找个女的同居,广州诱惑又这么多,是吧?他说在外面应酬,晚上不回来,那…那万一不是,我也不知道啊。是不是?”丹燕嫂一连好几个“是吧”,听得万云点头连连。
当时冯丹燕提出要去摆摊卖烩面时,朱卫军不同意,但没想支持她的,竟是向来跟她不对付的婆婆,那婆婆倒没有那么高尚的觉悟,认为儿媳妇就要有经济独立的能力,而是她单纯看不惯儿媳妇闲在家。
理由也很充足,孩子都由她老人家看着,儿媳妇每天骑个车出去卖点烩面,多少给三个孩子积点儿钱,谁知道广州的钱能赚多久,万一哪天就得回老家呢?老家种田能种几个钱?当长辈的不得给两个大孙子娶媳妇盖房子,还得给小妮儿买嫁妆。
冯丹燕的婆婆在广州住了几年,天天带着小妮儿,重男轻女的毛病都改了,三天两头念叨要给不到三岁的小女孩儿存嫁妆。冲着这个,丹燕嫂这才看婆婆顺眼一点儿。
后来只要是在朱卫军接活儿的地方,冯丹燕就骑着辆二八杠的大自行车,后面用桶装着面和馒头,放着咸菜和辣椒肉酱这些下饭菜,到工地门口吆喝卖吃食。
万云问:“那你最近怎么又不去了?”
“嗐,这个不是最近朱哥手头上没活儿嘛,他在的工地我才去,其他没有熟人的工地,我是不去的,谁知道会不会被赶出来。”冯丹燕也有自己的生存小诀窍,“要是他接到太远的单,我就去不了,赶不上。不过太闷了,我就做少一点,骑车满大街卖面条儿去。这样做一会儿,歇一会儿。赚的钱自己存着,朱哥不找我拿,想给自己和娘家买点什么,也不用朝他伸手要。”
万云对着她竖起大拇指:“嫂子真有办法!”
“能有什么办法?也就能识几个大字,不会收错钱。平头百姓就过平头百姓的日子呗。”丹燕嫂不是谦虚,是她的心态好,主要是从前实在太穷了,老家总发大水,一发大水就死人泡田地,她公公就是被洪水冲走,再找不回来的,农民苦啊,完全看天吃饭,如今不愁吃穿还有钱赚,搂着自己的小米缸,围着小家转,天塌下来她都不管。
跟丹燕嫂出来走一遭,到了过年时来过的流花服装市场,万云立即被这花花绿绿的世界给占了满眼,什么闲的酸的都不记得了,只想流连这百万服饰中。
丹燕嫂拿着衣服和头发卡子在两人身上比划,不买,光是看着也开心,中午两人找了个饺子馆,吃了猪肉水饺喝了牛肉汤,是丹燕嫂大方请客的。
天气热,万云则是请丹燕嫂吃五羊牌雪糕和清补凉,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脸,整个人都开朗了许多。人还是要有一两个能说话的朋友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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