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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4章(第1页)

于是,虽然是太平盛世,那平头百姓的生活自然应该算是不错了,远远超过乱世的生活水平,不过他们在权贵眼中,却依旧只是可以随意践踏的犬类而已,这就是古时的秩序,有个官位的名字叫做“州牧”,而牧民也算是一个很寻常的词汇,从这个“牧”字就可以看出,百姓大约就是牲畜般的存在,他们身上的产出的羊毛,自然是用来贡献给统治阶层的。

随着时间的推移,世界越来越文明,却也改不了某些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。

荀粲听了曹薇的话,却再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闲扯了,因为他不会在意那些太平犬抑或是乱世人,那些人终究没有太多的选择权利,不过只要有了才能,那当然就有可能出人头地。

“不提这些了,我倒是好奇,你为什么一定用设定这样的主角呢,难道是心里的阴暗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发泄出来?这主角身上毫无闪光点,有什么意思呢?”

荀粲看着似乎是陷入了沉思的曹薇,随意转移了一个话题。

他倒是没有意料到,曹薇还会思考一些这样的问题,这种问题其实也和道家的那些谈玄论道有些关联,想可以想出好多看似深刻的东西,就好比谈玄论道,常常能让外行人觉得好高深好玄奥的感觉,进而便会对那些善于谈玄论道的名士产生一种崇拜情绪,这么会清谈的人,肚子里一定很有料。

但事实上,这种问题思考了也毫无作用,解决问题的办法往往是很难想到的,这大约就是时代的局限性。

“谁说没有闪光点的,我这个主角,姑且就按照那些世俗的说法,很没品,无恶不作,但是我认为,这些都是小恶而已,他不过就是个豪绅出身,再怎么恶也无法造成太大的影响,而他的闪光点则在于,他的那种完全的自私自利,一个小人物,居然敢做那么多逆天的事情……”

曹薇非常流畅的解释着,而她脸上的迷糊之色也渐渐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坚定,对自己笔下主角的坚定,对自己幻想世界的坚定,这世上有那么多宣扬惩恶扬善的小说,而她写的却是,为了自己,可以抛弃道德法律善良公正的主角。

“我已经构思好结局了,那就是天道不容这个主角,毕竟修真乃逆天之事,修为越高,对自然的掠夺就越多了,所以天道会降下惩罚,这就是我对雷劫的设定,然后结局是,天道要毁灭世界,来毁灭他这个人,原因是他身上有种遮掩天机的法宝,按照一般小说的设定,这个主角应该要主动站出来拯救世界,牺牲他一人,顾全大局嘛,不过我这个主角一定不会这么做,哪怕这个世界上,还有他唯一动心的至爱,不过他却能毅然放弃至爱,一意孤行,坚持自己的信念,嗯,最终结局就是整个世界都毁灭了。”

曹薇说得十分激动,似乎是认为自己的想法出奇制胜,不流于凡俗,而且她在内心深处认为,若是让荀粲去修真,那肯定就是这种人,完全只坚定自己的道,而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动摇,哪怕这道是邪道、魔道之类,难道这不算闪光点吗?

荀粲听了曹薇的话,虽然脸上的神情没变,但心中还是很欣赏曹薇的说法的,当然啦,按照前世的说法,这曹薇写出来的小说,绝逼是有一种浓浓的中二之气的,不过杀伐果断倒也不少,关键时候还可以杀妻证道,这种混沌邪恶式的主角,确实很少,毫无底线,毫无下限,往往遭人诟病,若是有了那么一个底线的话,这样的主角其实还是很受欢迎的,比如说珍惜亲情,护短之类的底线。

可惜曹薇的主角,却是关键时候可以放弃这些,只为了心中的信念。

荀粲觉得自己怎么说也算是个邪恶的反派,当然啦,在别人看来,那绝对正派的不得了,作为名动天下的大名士,掌握了话语权,难道还会被人说成是邪恶,统治者怎么可能是邪恶的,它可是作为人民的公仆,为人民服务的啊,荀粲觉得自己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人,谁都不能否认,他的发明,让许多百姓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。

而他本人也就坚持自己的享乐自私之道而已,享乐是指毫无节制的玩弄女人,那种肉体的欢愉可以愉悦本身,这虽然有道德上的瑕疵,但不能否认的是,大多数人都是追求享乐的,况且这对于有权有势的人来说,只要做得低调些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约定俗成的东西嘛,而自私则体现在,他只顾自己,以及荀家了,完全没有其余穿越者那种拯救万民,拯救祖国于水火之中的心态,这实在是太没有节操了。

其实荀粲的转变有个过程,原本的雄心勃勃,似乎在这些年养尊处优的悠闲日子里弄没了,或者觉得,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,和他这个权贵阶层有什么关系呢,这是屁股问题啊,他只要自己活得开心,活得自在不就行了嘛,其他的东西,关他什么事?

我死后,哪怕洪水滔天!

无疑,荀粲的为国为民的觉悟实在太低了,或者说,他已经自我到了极点,不过他也不会去阻碍一些有道德有理想的青年,所谓人各有志,就是这个道理,没有人规定穿越者一定要拯救世界的,安安心心当米虫也是不赖的选择。

“哎,那你写的这本小说,还是个悲剧性的结局咯?这还真是不爽,看来我还是比较喜欢看那玉散人写的《极品才子》,代入里面的主角,可以体会到草根崛起的爽快,也可以代入里面的‘荀粲’,可以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暗爽,因为那个‘荀粲’真是个高大全的正人君子,而现实中的我,却是个喜欢粉饰太平的家伙。”

荀粲的语气有些自嘲,他其实也知道自己是愈发的堕落了,但他却完全不能控制自己,这难道也算是时代的局限性?还是他的本性,就是这般懒惰虚伪?

曹薇看到荀粲这副模样,倒是很善解人意的握住了荀粲的手,仿佛是给他鼓励一样,在她的眼里,这才不算自甘堕落,而是愈发具有吸引力啊,那些高大全伟光正的玩意,她是真的一点都不感冒,按照她的逻辑,这世上没有真正的高大全伟光正,因为这些人即使表现这样的高大全,也不过就是为了寻找一种内心的满足感而已,这样的欲望,其实和荀粲爱玩女人没有什么高下之分。

“玉散人写的那些东西,打发时间还是可以的,虽然剧情很俗套,但是他讲故事的水平不错,还有些小才华,其实我倒是认识这个玉散人,他还是太学学子呢。”曹薇如此评价道。

荀粲一听曹薇还认识玉散人,顿时就来了兴趣,若他没有记错的话,这玉散人算是开了小说之先河啊,若没有他先在《旦榜》上连载小说,加上荀粲暗中用自己的权势为其推广,那现在这个小说娱乐业的发展,根本就没有这么繁荣。

第五百一十九章本该如此

“哦?你怎么会和他认识呢?”

荀粲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个小说家的兴趣,或许是因为玉散人在他的小说中,把荀粲描写的特别高大全的缘故,让某个实则心里十分阴暗的家伙有种暗爽的感觉。

“我认识他,他当然不认识我,也是一次偶然吧,那个家伙在他的圈子里吹嘘自己写的东西,虽然看起来好像对自己的作品无所谓的样子,但只要听到别人的赞赏,他都会非常快乐。”

曹薇很随意的诉说着,倒也显得十分中肯,并未表现出太多的褒奖或是鄙视,“我在福纸楼里,也常常见到那人,他总是来购买自己的作品,那种得意的模样,让人很难忘,好像那个人叫吴顺吧,是富商之子,在那些寒门圈子中,很有人缘。”

荀粲知道了这个姓名之后,就暗暗记住了。

随后他与曹薇两人共进晚餐,倒是显得极其契合,仿佛是天生的夫妻一般。

在曹薇走时,荀粲忍不住脱口而出道:“薇薇,做我的正妻如何?”

荀粲的问题显然十分唐突,他其实与曹薇之间相处的日子,极其短暂,但是直觉告诉他,在这个女孩面前,其实也无需伪装什么东西,她能包容他的一切阴暗,而不像其他女人那样,只看到他那完美无比的外在。

而荀粲虽然看不透这个一脸迷糊的女孩,但他却感觉到,自己的想法,还不如就这样直接的表现出来,哪怕这句话说得,貌似毫无诚意,就跟吃饭喝水那样简单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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