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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这样啊,林素乔松了一口气道:“他刚才给我打电话我没接到,还说是有什么急事,也不知道是怎么了。”
“他估计是手机没电了吧。也许他说的急事是不知道该怎么给betsy搭配衣服,你懂的。”
“我想也是。等下我再跟他打电话吧。”挂了电话之后林素乔又给乔励发了一条短信,告诉他看到短信记得回个电话。做完这一切之后,权至龙说道:“你要不要吃东西?估计还得一个多小时左右才到。”
“刚吃过早餐,现在不饿。”林素乔摇下车窗,顿时风就吹了进来,这条路上两旁都是树,满眼的绿色看起来特别舒服,虽是八月了,但是在这个地方也不显得闷热。权至龙将车停在一边,从后座拿出一大盒酸奶还有一本杂志,递给林素乔,道:“那就喝点东西吧,这是我昨天买的杂志。”
林素乔只好接了过来,一边喝着酸奶一边翻着杂志,看了最新的流行趋势,林素乔表示潮流这东西不是她这个普通人能理解得了的。她下意识侧头看了一眼权至龙,也许是刚退伍不久,他还是黑发,头发也不是很长,但是打理得很好,她当年跟他在一起的时候,对他的某些发型打扮真的是接受无能。他那个时候总说她没有一点流行细胞,白瞎了那张脸,她也不生气,反正对于他的一些潮流心得,她是无法苟同的。
她的穿衣风格比较随性,基本上是穿着舒适就行。几年都没怎么变化的黑长直权至龙倒是还蛮喜欢,也一直没怎么评价她的发型,她不喜欢戴首饰,但是那个时候他几乎每一次去国外都会给她带很多,如果发现她没有戴,他还会生气。
现在想起来,当年的他还真是霸道,体贴温柔也有,但是还是少,那个时候,她到底为什么就爱上他了呢。真是想不通。
可是她还是记得,总有那样一个人,在跟她吵架之后,明明气得要死,最后还是首先低头,但是绝不道歉,只是抱着她说,你怎么还不跟我道歉,如果现在还不道歉,我真的要生气了。
他会在忙得不分昼夜的时候,抽出一点空自拍一张可怜兮兮的照片发给她,还说老公在外起得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,老婆不表示一下不太好吧。
他会玩浪漫,如果她的反应不在他的预期,他甚至还会小心眼的一直记得。
总记得有这样一个人,他蛮横固执的在她的生活里留下浓重的墨彩,他给了她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心动的感情,也给了她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对待。
如此这般,有生之年,还能忘记他吗?
现在,很多事情她都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,有些情绪也完全放下了,可是始终记得那个时候相爱的他们,真的很幸福。谁对谁错已经不再重要了,重要的是彼此都过得很好,那就够了。不必再红着眼,也无须红着脸。
什么是劫?是你。
但是我总要学着去找寻救赎自己的方式。
“还是不喜欢看这种杂志吗?”权至龙注意她翻页翻得飞快,心里也觉得好笑,当年他总是想着要在打扮上面尽可能的改变她一些,当然后来她拗不过他,索性就随着他去了,但是当她穿上那些他认为不错的衣服首饰时,他又不高兴了,这哪里是他认识的林素乔。
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他才悟出来一件事,不要试着去改变自己的恋人,因为你爱上的就是那样的她他。如果她他变成你希望的样子,那么,还是你爱的人吗?
林素乔点了点头:“总觉得这种时尚不是我这个凡人能体会得了的,索性也就不去硬着头皮非要不懂装懂了。”
“总觉得你是在讽刺我。”权至龙扑哧笑了出来。
“……对。”林素乔也笑着回答。
一时间气氛还是很不错的。
一个半小时之后,导航显示已经到了目的地了,权至龙跟林素乔下车,两人面面相觑,这真是前不着店后不着村啊,四面都是山,郑美娜是在这里修仙么。权至龙给朋友打了个电话,确定要走进山里面,他将买的零食选了一些提了出来,对林素乔道:“要进去山里面,说是住在里面。”
“山这么大,哪里去找她啊?”林素乔听了这话只觉得匪夷所思,别是让他们翻遍整座山吧?
“不是不是,我朋友说一直走,会看到一条小溪,直接穿过去再走个五分钟左右就可以看到一个小房子了。”权至龙也觉得纳闷啊,他上次去看了一下以前的照片,这个郑美娜看起来不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类型啊,怎么会选择在山里住呢?这画风明显不对啊。
林素乔想着都已经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过来了,怎么着也得过去看看,于是喝了一口水道:“走吧,来都来了,实在不行就当是来爬山了。”
权至龙也是这样想的,就当是春游吧。
于是两个人就沿着小路走进山里面了。说是山,但是明显是已经被人开采过的痕迹了,都是台阶,就算是走着也不是那么吃力,权至龙还好,虽然身材也不算健壮,但是毕竟从小就开始跳舞,所以这对他来说还不算累,但是林素乔就不一样了,她不是热爱运动的人,在伦敦的时候每天唯一的运动就是骑单车了,没过一会儿,她就气喘吁吁了。
“我以前说什么来着,让你每天跑步,你不听,非得天天窝在家里看书。”权至龙站在比林素乔高的台阶上,双手叉腰道。他也出了点汗,但是这点运动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。以前他也跟林素乔说过,因为她身体也不算很好,每到换季的时候就感冒,那时候他就跟她说,让她每天出去跑步,实在不想出去,他给她买个跑步机也是好的,但是她就是不干。跑步机买回来了,上面都积了灰也没见她跑过两次。
林素乔特别烦这样说教式的,她没好气白了权至龙一眼道:“我喜欢,怎么了?碍着你了?”她那时候就总是用“ilike”把权至龙堵得连话都说不出来,现在权至龙听到同样的话语,也不觉得气闷,倒是十分开心,甚至有些怀念。他是真的打心底里感到开心,总觉得他所熟悉的林素乔一点一点的回来了。
“我错了我错了,要不我背你吧?”权至龙在部队呆了两年,自认为身体比以前更为健壮了,反正一口气上五楼不吃力。
“算了。我正好出点汗,晚上睡觉也睡得香。”林素乔怎么可能真的让他背,倒是这话说完之后她走得比之前快了,很快就超过权至龙了,他在后面哭笑不得,早知道这样一句话能让她走得更快,他就多说几句了。也许是环境问题,也许是刚才气氛不同,所以每次林素乔懒洋洋不肯再走的时候,权至龙就故意逗她说要背她,气得林素乔恨不得捡颗石子朝他扔过去。
走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左右,到了朋友所说的小溪边上,权至龙比划了一下,小溪的水不深,估计到脚踝以上左右,宽大概两米多的样子,他蹲下来试了试水温,虽是夏天,可是这是山里面,水自然是很凉的,他转过头问道:“这水有点凉,你的身体也不是很好,我背你过去吧,免得受了凉又要感冒了。”
林素乔有些犹豫,她也蹲下来,试了试水温,在心里算了下日子,估计过几天就是月经期了,这样受凉估计到时候会很痛苦。月经时候第一天第二天她基本上都是在家里,都不出门,因为痛的时候是真的痛,就是这两年的时候开始进补,在月经前都是好生养着,才不那么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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