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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(第2页)

我已经做了三十万年的天道,只要我成功渡过这最后一劫,让我治下的修真界平衡而且自由,那么我便也可以自由得去投胎重生,不必做这劳什子的天道了。

可是偏偏是这最后一劫,我却失了冷静,竟然没有看出来,那个异世而来之人,其实只是个陷阱。真正会助我渡劫之人,却死在我的疏忽之下,魂飞魄散。

这是我的过错。

我不能拒绝承担,更不会拒绝。

于是在那个叫墨君琰和贺兰十七的逼迫我时,我便顺势答应了下来,让二人布下逆转时空的阵法,然后在我付出了十万年的功德值之后,时间逆转回了能助我渡劫之人的十八岁之时。

再然后,我便没有做什么了。而那个沈诺,在改变了很多事情之后,也如前次一般,再一次腹生异物。

我很是不喜欢这个词语。异物?我明明是很厉害的天道,哪里是什么让人质疑的“异物”?

可是不喜欢也没有法子,选定沈诺作为助我渡劫之人的不是我,我只能认命。

很快的,就到了我历劫之时。

天道记忆全消,附身婴孩身上,经历了身为“阿宝”的百年生活。

直到这个身体寿终正寝,我才恢复了天道的记忆。

而那百年阿宝的记忆,那两位父亲对他毫无芥蒂的宠溺,我愣了愣,这短短的百年记忆,就被三十万载的天道记忆所淹没了。

只是百无聊赖之时,隐藏在心底深处的那段记忆,才会隐隐冒头。

阿宝,阿宝。

都说天上一日,地下一年。沈诺和墨君琰飞升的灵界,就相当于修真界的“天上”。

我认真盘算了一番,先前因着我疏忽,耗费了十万年的功德值,需要再在这里做十万年的天道才能投胎轮回。而修真界的十万年,则相当于灵界的千载光阴。

若是灵界千载之后,那两人还在一起,那我便再次投胎成他们的孩儿吧。

当然,前提是,十万年之后,我还能记得自己曾经有个名字唤阿宝,曾经有过这个听起来不错的想法。

(全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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